這不但是個人吃人的世界,更是個虎吃兒的、極其荒謬的世界。不想人謬亦謬者,應該及早離開。

細說世界的荒謬,儘管這大概也是不被容許的。

星期日, 11月 16, 2008

為何要趕走萬聖節

本來一個節日在不同的人眼中可具備不同的意義,我亦不反對人們對於渡過這些日子(例如耶誕節[1])不跟隨主流。可是,當一些教徒強烈反對人們參與慶祝,甚至在當天發起他們的巡遊之餘更誓言要「趕走萬聖節」,我就想問,為何要趕走萬聖節?

黑箱調查與訴諸權威

誰都可以聲稱自己做了個方法不明、過程不明、取樣不明的調查去支持自己的說法。沒錯,發起巡遊說的宗教團體聲稱自行做了個調查及發現很多人對萬聖節裝飾感到不安:

「影音使團在網上進行有關萬聖節活動和裝飾的問卷調查,了解公眾的感受。成功收集的624份問卷顯示,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被訪者認為,商場的萬聖節裝飾厭惡性極高;有超過百分之八十的被訪者表示,如果可以選擇就不想見到及接觸到商場的萬聖節裝飾。」[2]

可是,對外間來說這意味著什麼?若其意思是很多人接受了教會灌輸對萬聖節的恐懼後,連見到萬聖節裝飾都會感到不安的話,卻不會教人意外,但對於非教徒或思想上獨立自主的教徒則沒什麼實際意義。

同樣方便的,是訴諸權威,即是說連什麼什麼專家都這麼說,以為會增強說服力。沒錯,某教信徒眾多,於是剛巧有不少所謂的專家。而某教的傳媒或刊物,明顯刻意強刻這些所謂的專家身份,彷彿這些人的話特別可信似的。例如以下一段:

『臨床心理學家(美國婚姻與家庭研究博士)陳國平博士從專業角度回應事件,他表示︰「有些人年幼時曾受驚,潛藏的負面情緒可能不自知,商場內過分恐怖及血腥的佈置可能會成為他們情緒的導火線,引爆潛藏的負面情緒,以至精神出現問題。』[3]

既是臨床心理學家,為何不說得明確一點,是有多少可能及出現什麼精神問題呢,抑或是無的放矢、一味靠嚇?順帶一提,陳國平何許人也?今年年初藝人照片的事發 生後,陳曾向傳媒說社會正處於「道德真空」,又說若青少年過度沉迷色情網站則可能造成「破壞家庭、分化社會」[4]。換句話說,此人無限上綱已不是首次。

「扮鬼」等同交鬼論

穿奇裝異服並無大害。要趕走萬聖節者想必深明此道,於是把穿奇裝異服上綱成交鬼,然後改為說交鬼如何危險云云,就當成是反對穿奇裝異服的理據。例如以下兩段:

「聖經告訴我們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若因為對萬聖節好奇,為應節而將邪惡的扮相粉飾、美化,實際上卻不知不覺將人與鬼怪之間的界線和防衛模糊化,踏上一條交鬼的不歸路,甚至對心理及情緒帶來負面的影響。」[5]

『梁博士表示,在萬聖節時扮鬼,其實涉及鬼怪崇拜,所以我們不要去試,否則好有可能招惹到邪靈,因為涉及鬼怪崇拜。如果你親近鬼怪,鬼怪就會親近你。有人戴面具扮鬼,其實原意是想鬼怪當你是「自己人」,但它當你是「自己人」而跟你回家就十分麻煩。』[6]

廣東話裏,「扮鬼」即「扮鬼扮馬(裝扮奇異)」的簡稱,雖可以指裝成鬼(或者魔王之類)的模樣,但無指明是這樣裝扮。以我所見,在萬聖節人們選擇裝扮的角色 甚多,例如公主、超人、戰士等,卻甚少人會去裝成魔王之類。裝成公主、超人、戰士等有什麼問題,與鬼魂又有何關係?就算真的裝成魔王之類,也可以是為趣味成份而非想結識鬼魂。不過大家心裏怎樣想並不重要,亦靠不住,因為看來梁博士精通讀心術,早已看出「扮鬼」者連他們自己也不知道的「真正」用意。除此以 外,看來梁博士對鬼怪亦比一般人熟悉,可能做過什麼學術研究,連鬼怪的行為也瞭如指掌呢。

驚嚇必然有害論

要趕走萬聖節者反對萬聖節的原因之一,是萬聖節涉及驚嚇他人的成份,而他人受驚後又會產生什麼什麼負面影響。

一方面,關於萬聖師的活動可辦得老少咸宜、不涉及驚嚇,例如我所見到的,小朋友裝成公主、超人、戰士等,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鄰近的地方。到了鄰居門前,小朋友道出某句耳熟能詳、大家都知道沒有害的句子,然後鄰居向小朋友派早已預備好的糖,就是這樣。我都想知,過程中究竟驚嚇了誰。

另一方面,我們見到很多被驚嚇者樂在其中。正如很多人自願上過山車被驚嚇一番,下來時還大呼好玩一樣,有不少人年復一年、自願地去明知會受驚嚇的派對和鬼屋等。我看不出這裏有什麼必然發生的負面影響。

倒是某宗教恐嚇說你我之中某些人將永遠被烈火燒、被毒蟲咬。那些提醒大家「驚嚇有害」,似為大家著想者,很多都是此宗教的核心人物,甚至積極地親身傳播這種恐嚇。此雙重標準令人摸不著頭腦。

大巫見小巫

巡遊以小孩化妝成「可愛的動物」作招徠。可是,若他們真的是為展示那些動物或小孩如何可愛的話,為何不把巡遊正名為「可愛動物巡禮」或「兒童裝扮大會」,卻刻意與萬聖節打對台?「可愛的動物」畢竟只是巡遊的美麗外皮。既然參與巡遊者既高呼「挪亞win趕走Halloween」,為何他們不詳細說關於挪亞的事?

無他,那件洪水滅世的事,與基督教現今宣傳的仁愛形象格格不入。挪亞的故事中,上帝指世人除挪亞一家外全都不義。(當然,「不義」可能只是指上帝看得不順眼。)於是衪大發雷霆,指示挪亞做一隻方舟,帶同他和家人與世上所有動物的樣本進方舟避難。他們準備好以後,上帝就降下淹沒全世界的洪水,把世上一切人和動物殺死。

從虐殺耶穌的戲[7]到洪水滅世的故事,教會和教徒擅於隱惡揚善。從巡遊到說故事,教徒喜愛把大家的焦點放在挪亞一家和方舟上的動物,例如挪亞家人得救如何感恩、方舟上的動物如何可愛等。鮮有被提到的,是世上其他人和生物都被淹死-是淹死[8],不是安祥地死或離奇消失。如果有人用逼真的方式(例如把包圍著方舟的水面浮屍也顯示出來)重演挪亞洪水的故事,想必比世上最恐怖的萬聖節裝飾更為恐怖。

如果散佈恐懼是趕走萬聖節的原因,那麼最需要被趕走的不是萬聖節,而是挪亞洪水這種極其殘暴的故事。那些宗教團體和教徒,不會對那故事的暴力內容不知情。只是,沒可能期望他們替自己倒米,錯過這個以誤導手法製造出來的宣傳良機吧。

附註

[1] 《聖誕節、慶祝與哀悼》(http://kc-xc.blogspot.com/2008/01/blog-post.html
[2] 《萬聖節鬼主意玩不得》(http://www.creationtimes.com/content.php?id=1146
[3] 《萬聖節驚嚇氾濫引爆情緒危機 基督徒呼籲抵制黑色文化》(http://www.gospelherald.com.hk/news/soc_1152.htm
[4] 《「欲罷不能」?90%港人認為淫照荼毒青少年心靈》(http://hm.people.com.cn/BIG5/42275/6900392.html
[5] 《衝破萬聖節鬼怪歪風 十月全城參與Noah Win 認清驚嚇文化 揭破糖衣陷阱》(http://www.creationtimes.com/content.php?id=795
[6] 《梁燕城博士:萬聖節扮鬼是藉機宣洩內心醜惡》(http://www.creationtimes.com/content.php?id=1095
[7] 《揭穿「耶穌為你死」的騙局》(http://kc-xc.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_29.html
[8] 鶴見濟的著作《完全自殺手冊》對投水的死亡方法的形容為「窒息的瞬間很痛苦,死狀也很慘」。書本對此方法的評分(最高五分)為痛苦四分,死狀四分。

星期六, 11月 08, 2008

新聞:「淫褻」 諮詢

取自10月10日的星島日報

「淫褻」 諮詢
(星島)10月10日 星期五 06: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的諮詢文件,首階段的諮詢為期四個月,相信教育界、媒體和互聯網界對此特別有興趣。初看之下,文字媒體對不雅物品分級制的改變,不至有很大的異議,把現行的第二類不雅物品細分為第二類IIA及IIB,對報刊、雜誌來說,唯一的困難是如何界定十五歲以下讀者不可接受的內容?十五歲與十八歲的青年有何不同呢?文字和圖片如何可以影響十五歲以下,但不會影響十六歲的青年?中間的分界點很難決定。刊物的編輯容易動輒得咎。

文字媒體面對的困難,與互聯網站相比,便不是那麼重要呢!檢討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如:一、自願標籤制度;二、強制提供過濾服務;三、要求瀏覽者先行輸入信用卡資料以證實年齡等……十分擾民和增加互聯網站的經營成本,而在技術上是否可行,亦成疑問。我們使用互聯網的各種軟件,差不多每個月都會碰上「自動更新」(update)的指示,過濾技術容易被熟悉IT的年輕人擊破,況且網頁的資料和圖片可隨時改變、隨時上載,兩小時前的IIA級很快變回成I級,然後變成III級,令負責監察的警方防不勝防。

最近因為金融海嘯,引起若干本地評論員要求在非常時期採取非常措施,這些言論甚為危險。於陳冠希淫照及《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風波之後,輿論逼使政府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現在諮詢文件公布了。辛翠時希望各方不要抱着「非常時期採取非常措施」的態度來看文件。在一個法治社會,非常措施往往威脅法治、威脅自由和平等,如為了管制甚麼淫褻而引致管制互聯網,將是香港的大大不幸。

(細說新事 辛翠時)


這個金融界的非常時期,究竟關不雅刊物何事,難道不雅刊物正在衝擊金融體系,令全港市民民不聊生?看看這幾年這世上有了什麼「非常措施」,而這些「非常措施」又搞出了什麼來。不用望太遠,就說今年的香港。年初的藝人「甜照」風波,人們投訴警權過大,難道大家太快淡忘?根本,相比之下,「熟悉IT的年輕人」沒什麼可怕,就算讓他們排除萬難,成功貼到幾張「甜照」上網又如何,究竟有多大殺傷力?我們最需要制衡的,卻是那個坐擁大權卻目無法紀、知法犯法的警方。只是,對後者有足夠的關心、足夠的跟進嗎?

新聞:明報淫審評級司法覆核勝訴

取自10月21日的明報

明報淫審評級司法覆核勝訴
(明報)10月21日 星期二 11:10

《明報》與《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就《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淫審處評級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

淫審處去年5月中將《中大學生報》「情色版」2月號和3月號初步評為不雅,而《明報》副刊「星期日生活」轉載有關報道後亦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

《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和《明報》不服,指淫審處不指出究竟報章哪一部分構成不雅,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規則》的要求,並構成不公平。

高等法院今早判《明報》與《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提出司法覆核勝訴,而有關報章亦毋須發還至淫審處重新評級。法官在判詞中指,淫審處為兩宗個案評級時的手法,違反了有關指引,未有清楚表明刊物哪一部分屬不雅,因而令評級有所缺失,有關評級亦因此要撤銷。


第一個反應,是替中大學生高興。但細看之下,這不是真正的勝利,可能只是把最終的敗訴暫緩而已。高院推翻之前判決的原因,不過是在程序的細節,確實來說就是淫審處「未有清楚表明刊物哪一部分屬不雅」。即是說,只要中大學生報再出版,然後由「有心人」舉報和送檢,再由淫審處這個黑箱裏的人指出(反正判決只叫他們指出)他們認為哪部分屬不雅,中大學生便會再陷入水深火熱之中。

之前人們的主要訴求,是要淫審處提高透明度,不能任由那個宗教人士活躍的黑箱充當香港的道德審裁處。可惜這點高院提也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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