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報導來自9月6日的蘋果日報,粗體由我加上)
虛報被人強姦 兩女生罰做義工
【本報訊】兩名中學女生晚上流連街頭時結交三名青年,隨即結伴上酒吧,繼而到時鐘酒店闢室尋歡,甚至懷疑上演「兩王一后」,惟兩女不忿一夜情人「o趙完鬆」,遂報假案自稱遭人強姦。兩女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浪費警力罪,還柙兩星期後,昨被判社會服務令180小時。
兩名被告何芷恩及李家晴同為17歲,將升讀中五,二人昨求情時均表示對犯案深感後悔,其間不斷流淚。辯方指何女成績一直不俗,惟結識壞朋友後才會做出如此「道德上完全錯晒」的事,何承諾會重返教會,修身養性。李的代表則指她當日忽視法律責任才會犯案,不知後果如此嚴重。
控罪指二人於今年7月13日在尖沙嘴金巴利道的維多利亞時鐘酒店,向警員表示遭人強姦,虛假報案浪費警力。
案件編號:KCCC5145/07
感想:為什麼是「重返」?即是教會是犯了事(才)進去避難(或拿出來用作求情)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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