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此一役(所謂的「疑似藝人祼照事件」),各位腦人(電腦技術人員)替別人修腦(維修電腦),請三思及好好保護自己。
本來,若你熟番電腦技術,別人就會以為你有為人民修電腦的義務,他日若電腦壞了便會請你修理,通常要求多多(例如保証很快修好,甚至負責接送電腦來回),而且不會付錢。沒辦法,誰叫你是腦人?(好像背負著什麼原罪似的。)
但這事件指出,替別人修腦,不但無報酬無著數,更無故令自己背上了風險。萬一修腦期間或之後,那人的電腦檔案出了什麼問題,或者有什麼能推到電腦身上的事發生,則腦人便自動成為首號疑犯,嗚呼哀哉。
我想從此之後,極其量是在「客人」面前修機好了,千萬別把「客人」的電腦拿回去慢慢修這麼危險。在這個恐慌凌駕思考的時代,腦人更應該小心,保護自己,免受傷害。
(2008/03/06)
星期日, 3月 23, 2008
維修電腦者的額外風險
發佈者: kc 於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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