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兩方有爭執的時候,經常有些所謂的調停人走出來叫一些口號,提出一些看似能解決問題、看似是雙贏的解決方案。其中一種叫「一人讓一步」。
他們幻想的情況是這樣的:甲和乙有些爭執,然後有人出來在中間調解,叫雙方「一人讓一步」。甲方讓了一步,乙方也讓一步,最後大家都獲益,大家握手言和,事情圓滿解決。可是現實裏沒這麼簡單,那個幻想亦反映不了「一人讓一步」的問題:一人讓一步(而不是一步或十步)不一定公平,甚至其中一方是無需要讓步的。
舉個例:假設有天有個人忽然走出來說你欠他一萬,並催促你馬上還錢。一方面他沒有或不能提出理據証明你欠他一萬,另一方面在你的情況並沒有方法証明你沒有欠他一萬。怎麼辦?於是有位調停人走出來說:你們不要爭執,免傷和氣。不如就這樣,一萬和零的中間是五千。所以大家一人讓一步,你就給那人五千,而他就不計較剩下的五千,好不好?
當然不好了,明明我沒欠他錢,更莫說欠他五千萬或一萬,為何要向他屈服?可是「一人讓一步」通常附帶著群眾壓力、以「放下爭執」的美名強迫人們(尤其是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一方)就範。當人們渴求儘快看到某種和解發生時,不肯接受方案者便者背負無誠意解決問題、存心讓爭執繼續等的罪名。
與此相關的還有各打三十大板的想法。有些人認為,在爭執中無可能有一方完全無錯,而一定是大家都有錯。可是無妄之災不但能發生,在現實中更多的是。例如在以上例子中,「你」究竟錯在哪裏?
一人讓一步,於是不需要去分析理據,了解誰對誰錯。這對「調停人」來說甚為方便快捷,但卻增添世間的不公不義。提倡一人讓一步者,往往不是真正希望世上沒有紛爭,只是懶得花時間明辨是非,於是力求把紛爭掃進地毯底,但求眼不見為淨,順便替自己頭上加個締造和平的光環。製造出來的不公不義,或許人們不會察覺,只有在地毯底的實際輸家在含淚啞忍吧。(當然,人人都有到地毯底的機會,只是機會並不均等。)
星期日, 4月 20, 2008
一人讓一步
發佈者:
kc
於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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