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最近成為關於同性婚姻的最新戰場。在11月4日的投票日,選民不但會選出新總統,也會就多項法案表決。在加州,其中一項法案是所謂的8號公投。若它得到通過,加州將明確地不承認無論在州內或州外註冊的同性婚姻。
自五月(三藩市容許同性婚姻的事)後再度出場、循環再用的,不只那些反對同性婚姻合法者穿著的「婚姻=一男加一女」T裇,還有他們所用的謬論。先射容易的箭靶:
1.匿名權威篇
「有研究結果顯示…」
怎麼人們不指出是哪個組織在哪時做的什麼調查、報告和詳細資料在哪裏等?當然,誰也可以做個研究(反正無規定如何研究)以支持自己的論點。
「據報…」
是什麼報,難道是原教旨教徒的刊物?
2.年代久遠篇
「婚姻一向都是一男一女。」
很多不公平的現象都是「一向」發生,直到近期或近代才改變,例如「一向」都是男性壟斷公司或政府的高層。「一向」如此不代表要繼續如此。
3.合乎自然篇
「傳宗接代合乎自然,而異性結合才可生育。」
不合乎自然又如何,難道就要禁止,而且是由那些每天做無數不「合乎自然」的事(例如穿衣服、上班上學、以至用電腦和上網等等)的人禁止?異性結婚後也不一定要生育吧。
4.循現論証篇
「異性婚姻才是正常或健康(而)」
正常或健康是指結婚者為異性嗎?
5.非黑即白篇
「孩子有雙親(父母)親勝於只有單親(父親或母親)。」
第三個選擇是孩子有父親和父親(或母親和母親)。
6.不大相干篇
「性開放造成性病容易傳染。」
關同性婚姻何事,莫非異性實行不安全性交就沒事?
7.訴諸恐懼篇
「容許同性婚姻會令『傳統婚姻』受威脅。」
要求立法明文禁止同性婚姻者,常打著「保護婚姻」的旗號。「保護婚姻」何解,是保護誰的婚姻,還是在保護婚姻在某些人心中的概念在現實裏被實行?是否若「保護婚姻」不成,婚姻提供的法律保障就忽然失效,而且夫婦忽然不再愛對方,丈夫們忽然都去包二奶(或「二佬」)?
8.滑溜斜坡篇
「容許同性婚姻,日後便會容許人獸交、一夫/妻多妻/夫、亂倫、戀童癖等。」
何以見得此乃必然?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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