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新年,「新年快樂」總被氾濫地派街坊,就如某些教徒愛說「耶穌愛你」一樣。當然,儘管人無預知力亦不能確保人人在來年都快樂,但希望別人在來年快樂,總不是壞事或錯事。
不過我又想,對人說「新年快樂」,總不如令人新年快樂。畢竟口講的盛宴不能填飽肚子,雖然真的熱切希望別人新年快樂,沒理由不在能力範圍內盡力達成此期望。以「新年快樂」的氾濫程度,每人每年對如此多人說過,幾乎肯定每人都可為好幾位對象做點事去令這些人真的過得更快樂。
例如祝人「身體健康」者,或許可以提供均衡飲食或令對方得到充分休息。(若是老闆對員工的話,讓員工早點回家休息大概比祝賀語更實際。)又例如祝人「出入平安」者,或許可以避免對方在深夜獨自上路,或索性親自陪同。
在此題目,我尤其想到兩個人。對肥醫生,希望祝他「生活愉快」的人,會向政府旅壓,改革醫管局的制度,令該局屬下的醫生不用再過著連續工作數十小時的非人生活。對鄧紹斌先生,希望祝他「心想事成」的人,會合力消除法律中的路障,讓他實現他早已寫在書本封面標題的訴求。
雖然,口講的盛宴不能填飽肚子,但畢竟說出祝願很易,協助成全那些祝願較難,所以我預期人們在新一年仍他們對別人的期願留在唇舌的層面。或許有人會對應著此文章,承諾說來年定必以行動令人快樂給我看,那麼我就如聽到有人說來年要減肥般,暫且聽著吧。
星期六, 1月 10, 2009
新年快樂之祝願與成全
星期日, 11月 16, 2008
為何要趕走萬聖節
本來一個節日在不同的人眼中可具備不同的意義,我亦不反對人們對於渡過這些日子(例如耶誕節[1])不跟隨主流。可是,當一些教徒強烈反對人們參與慶祝,甚至在當天發起他們的巡遊之餘更誓言要「趕走萬聖節」,我就想問,為何要趕走萬聖節?
黑箱調查與訴諸權威
誰都可以聲稱自己做了個方法不明、過程不明、取樣不明的調查去支持自己的說法。沒錯,發起巡遊說的宗教團體聲稱自行做了個調查及發現很多人對萬聖節裝飾感到不安:
「影音使團在網上進行有關萬聖節活動和裝飾的問卷調查,了解公眾的感受。成功收集的624份問卷顯示,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被訪者認為,商場的萬聖節裝飾厭惡性極高;有超過百分之八十的被訪者表示,如果可以選擇就不想見到及接觸到商場的萬聖節裝飾。」[2]
可是,對外間來說這意味著什麼?若其意思是很多人接受了教會灌輸對萬聖節的恐懼後,連見到萬聖節裝飾都會感到不安的話,卻不會教人意外,但對於非教徒或思想上獨立自主的教徒則沒什麼實際意義。
同樣方便的,是訴諸權威,即是說連什麼什麼專家都這麼說,以為會增強說服力。沒錯,某教信徒眾多,於是剛巧有不少所謂的專家。而某教的傳媒或刊物,明顯刻意強刻這些所謂的專家身份,彷彿這些人的話特別可信似的。例如以下一段:
『臨床心理學家(美國婚姻與家庭研究博士)陳國平博士從專業角度回應事件,他表示︰「有些人年幼時曾受驚,潛藏的負面情緒可能不自知,商場內過分恐怖及血腥的佈置可能會成為他們情緒的導火線,引爆潛藏的負面情緒,以至精神出現問題。』[3]
既是臨床心理學家,為何不說得明確一點,是有多少可能及出現什麼精神問題呢,抑或是無的放矢、一味靠嚇?順帶一提,陳國平何許人也?今年年初藝人照片的事發 生後,陳曾向傳媒說社會正處於「道德真空」,又說若青少年過度沉迷色情網站則可能造成「破壞家庭、分化社會」[4]。換句話說,此人無限上綱已不是首次。
「扮鬼」等同交鬼論
穿奇裝異服並無大害。要趕走萬聖節者想必深明此道,於是把穿奇裝異服上綱成交鬼,然後改為說交鬼如何危險云云,就當成是反對穿奇裝異服的理據。例如以下兩段:
「聖經告訴我們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若因為對萬聖節好奇,為應節而將邪惡的扮相粉飾、美化,實際上卻不知不覺將人與鬼怪之間的界線和防衛模糊化,踏上一條交鬼的不歸路,甚至對心理及情緒帶來負面的影響。」[5]
『梁博士表示,在萬聖節時扮鬼,其實涉及鬼怪崇拜,所以我們不要去試,否則好有可能招惹到邪靈,因為涉及鬼怪崇拜。如果你親近鬼怪,鬼怪就會親近你。有人戴面具扮鬼,其實原意是想鬼怪當你是「自己人」,但它當你是「自己人」而跟你回家就十分麻煩。』[6]
廣東話裏,「扮鬼」即「扮鬼扮馬(裝扮奇異)」的簡稱,雖可以指裝成鬼(或者魔王之類)的模樣,但無指明是這樣裝扮。以我所見,在萬聖節人們選擇裝扮的角色 甚多,例如公主、超人、戰士等,卻甚少人會去裝成魔王之類。裝成公主、超人、戰士等有什麼問題,與鬼魂又有何關係?就算真的裝成魔王之類,也可以是為趣味成份而非想結識鬼魂。不過大家心裏怎樣想並不重要,亦靠不住,因為看來梁博士精通讀心術,早已看出「扮鬼」者連他們自己也不知道的「真正」用意。除此以 外,看來梁博士對鬼怪亦比一般人熟悉,可能做過什麼學術研究,連鬼怪的行為也瞭如指掌呢。
驚嚇必然有害論
要趕走萬聖節者反對萬聖節的原因之一,是萬聖節涉及驚嚇他人的成份,而他人受驚後又會產生什麼什麼負面影響。
一方面,關於萬聖師的活動可辦得老少咸宜、不涉及驚嚇,例如我所見到的,小朋友裝成公主、超人、戰士等,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鄰近的地方。到了鄰居門前,小朋友道出某句耳熟能詳、大家都知道沒有害的句子,然後鄰居向小朋友派早已預備好的糖,就是這樣。我都想知,過程中究竟驚嚇了誰。
另一方面,我們見到很多被驚嚇者樂在其中。正如很多人自願上過山車被驚嚇一番,下來時還大呼好玩一樣,有不少人年復一年、自願地去明知會受驚嚇的派對和鬼屋等。我看不出這裏有什麼必然發生的負面影響。
倒是某宗教恐嚇說你我之中某些人將永遠被烈火燒、被毒蟲咬。那些提醒大家「驚嚇有害」,似為大家著想者,很多都是此宗教的核心人物,甚至積極地親身傳播這種恐嚇。此雙重標準令人摸不著頭腦。
大巫見小巫
巡遊以小孩化妝成「可愛的動物」作招徠。可是,若他們真的是為展示那些動物或小孩如何可愛的話,為何不把巡遊正名為「可愛動物巡禮」或「兒童裝扮大會」,卻刻意與萬聖節打對台?「可愛的動物」畢竟只是巡遊的美麗外皮。既然參與巡遊者既高呼「挪亞win趕走Halloween」,為何他們不詳細說關於挪亞的事?
無他,那件洪水滅世的事,與基督教現今宣傳的仁愛形象格格不入。挪亞的故事中,上帝指世人除挪亞一家外全都不義。(當然,「不義」可能只是指上帝看得不順眼。)於是衪大發雷霆,指示挪亞做一隻方舟,帶同他和家人與世上所有動物的樣本進方舟避難。他們準備好以後,上帝就降下淹沒全世界的洪水,把世上一切人和動物殺死。
從虐殺耶穌的戲[7]到洪水滅世的故事,教會和教徒擅於隱惡揚善。從巡遊到說故事,教徒喜愛把大家的焦點放在挪亞一家和方舟上的動物,例如挪亞家人得救如何感恩、方舟上的動物如何可愛等。鮮有被提到的,是世上其他人和生物都被淹死-是淹死[8],不是安祥地死或離奇消失。如果有人用逼真的方式(例如把包圍著方舟的水面浮屍也顯示出來)重演挪亞洪水的故事,想必比世上最恐怖的萬聖節裝飾更為恐怖。
如果散佈恐懼是趕走萬聖節的原因,那麼最需要被趕走的不是萬聖節,而是挪亞洪水這種極其殘暴的故事。那些宗教團體和教徒,不會對那故事的暴力內容不知情。只是,沒可能期望他們替自己倒米,錯過這個以誤導手法製造出來的宣傳良機吧。
附註
[1] 《聖誕節、慶祝與哀悼》(http://kc-xc.blogspot.com/2008/01/blog-post.html)
[2] 《萬聖節鬼主意玩不得》(http://www.creationtimes.com/content.php?id=1146)
[3] 《萬聖節驚嚇氾濫引爆情緒危機 基督徒呼籲抵制黑色文化》(http://www.gospelherald.com.hk/news/soc_1152.htm)
[4] 《「欲罷不能」?90%港人認為淫照荼毒青少年心靈》(http://hm.people.com.cn/BIG5/42275/6900392.html)
[5] 《衝破萬聖節鬼怪歪風 十月全城參與Noah Win 認清驚嚇文化 揭破糖衣陷阱》(http://www.creationtimes.com/content.php?id=795)
[6] 《梁燕城博士:萬聖節扮鬼是藉機宣洩內心醜惡》(http://www.creationtimes.com/content.php?id=1095)
[7] 《揭穿「耶穌為你死」的騙局》(http://kc-xc.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_29.html)
[8] 鶴見濟的著作《完全自殺手冊》對投水的死亡方法的形容為「窒息的瞬間很痛苦,死狀也很慘」。書本對此方法的評分(最高五分)為痛苦四分,死狀四分。
星期六, 11月 08, 2008
新聞:「淫褻」 諮詢
取自10月10日的星島日報:
「淫褻」 諮詢
(星島)10月10日 星期五 06: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的諮詢文件,首階段的諮詢為期四個月,相信教育界、媒體和互聯網界對此特別有興趣。初看之下,文字媒體對不雅物品分級制的改變,不至有很大的異議,把現行的第二類不雅物品細分為第二類IIA及IIB,對報刊、雜誌來說,唯一的困難是如何界定十五歲以下讀者不可接受的內容?十五歲與十八歲的青年有何不同呢?文字和圖片如何可以影響十五歲以下,但不會影響十六歲的青年?中間的分界點很難決定。刊物的編輯容易動輒得咎。
文字媒體面對的困難,與互聯網站相比,便不是那麼重要呢!檢討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如:一、自願標籤制度;二、強制提供過濾服務;三、要求瀏覽者先行輸入信用卡資料以證實年齡等……十分擾民和增加互聯網站的經營成本,而在技術上是否可行,亦成疑問。我們使用互聯網的各種軟件,差不多每個月都會碰上「自動更新」(update)的指示,過濾技術容易被熟悉IT的年輕人擊破,況且網頁的資料和圖片可隨時改變、隨時上載,兩小時前的IIA級很快變回成I級,然後變成III級,令負責監察的警方防不勝防。
最近因為金融海嘯,引起若干本地評論員要求在非常時期採取非常措施,這些言論甚為危險。於陳冠希淫照及《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風波之後,輿論逼使政府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現在諮詢文件公布了。辛翠時希望各方不要抱着「非常時期採取非常措施」的態度來看文件。在一個法治社會,非常措施往往威脅法治、威脅自由和平等,如為了管制甚麼淫褻而引致管制互聯網,將是香港的大大不幸。
(細說新事 辛翠時)
這個金融界的非常時期,究竟關不雅刊物何事,難道不雅刊物正在衝擊金融體系,令全港市民民不聊生?看看這幾年這世上有了什麼「非常措施」,而這些「非常措施」又搞出了什麼來。不用望太遠,就說今年的香港。年初的藝人「甜照」風波,人們投訴警權過大,難道大家太快淡忘?根本,相比之下,「熟悉IT的年輕人」沒什麼可怕,就算讓他們排除萬難,成功貼到幾張「甜照」上網又如何,究竟有多大殺傷力?我們最需要制衡的,卻是那個坐擁大權卻目無法紀、知法犯法的警方。只是,對後者有足夠的關心、足夠的跟進嗎?
新聞:明報淫審評級司法覆核勝訴
取自10月21日的明報:
明報淫審評級司法覆核勝訴
(明報)10月21日 星期二 11:10
《明報》與《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就《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淫審處評級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
淫審處去年5月中將《中大學生報》「情色版」2月號和3月號初步評為不雅,而《明報》副刊「星期日生活」轉載有關報道後亦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
《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和《明報》不服,指淫審處不指出究竟報章哪一部分構成不雅,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規則》的要求,並構成不公平。
高等法院今早判《明報》與《中大學生報》前總編輯提出司法覆核勝訴,而有關報章亦毋須發還至淫審處重新評級。法官在判詞中指,淫審處為兩宗個案評級時的手法,違反了有關指引,未有清楚表明刊物哪一部分屬不雅,因而令評級有所缺失,有關評級亦因此要撤銷。
第一個反應,是替中大學生高興。但細看之下,這不是真正的勝利,可能只是把最終的敗訴暫緩而已。高院推翻之前判決的原因,不過是在程序的細節,確實來說就是淫審處「未有清楚表明刊物哪一部分屬不雅」。即是說,只要中大學生報再出版,然後由「有心人」舉報和送檢,再由淫審處這個黑箱裏的人指出(反正判決只叫他們指出)他們認為哪部分屬不雅,中大學生便會再陷入水深火熱之中。
之前人們的主要訴求,是要淫審處提高透明度,不能任由那個宗教人士活躍的黑箱充當香港的道德審裁處。可惜這點高院提也不提。
星期四, 10月 30, 2008
美國加州禁止同性婚姻法案(2)
關於支持加州8號公投(即修憲以明文不承認同性婚姻),上回提過很多容易指出的謬論,今回說說一些較複的問題:
民事結合
支持禁止同性婚姻者聲稱,加州現時承認民事 結合(Civil Union),而民事結合提供與婚姻同樣的保障,對同性戀者而言已足夠。可是,易地而處,若有天美國全國廢除婚姻,連異性也不能結婚,只能民事結合,那些 人又會怎樣想,會不會滿足於「同樣保障」的說法呢?大概不。其中一點是,大眾有很多關於婚姻認知、記憶和情感,這是民事結合不享有的。退一步說,就算同性 的民事結合真的在法律上等同婚姻,同性婚姻在法律上「沒需要」,難道這就構成了需要禁止同性婚姻的原因嗎?有什麼重大理由要以法律禁止總之想要同性婚姻者 如願?
話說回來,以上「同樣保障」之說是正確但取巧。 美國政府分為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兩個層面。沒錯,在州層面,加州政府(以我所知)視民事結合為與婚姻同等,人們透過民事結合從州政府得到的保障與他們透過婚姻的相同。問題是,人們透過婚姻而得到的某些保障是從聯邦政府而來,而聯邦政府(以我所知)並不承認民事結合。民事結合不能提供的聯邦保障,包括但不限於:替對方(若為非居民)申請永久居民資格、報聯邦稅時享用已婚者免稅額、享用所有聯邦政府提供的社會福利。
可能會有人問,既然聯邦政府既不承認民事結合,又禁止同性婚姻,而聯邦法又凌駕州法, 州政府容許同性婚姻又如何?答案分兩方面:州承認同性婚姻與否,反映州內人的意願,理論上可間接影響對聯邦政府的政策。若多數州承認同性婚姻,則會減弱聯 邦政府維持現況的理據。另外,除非明文禁止,否則一般來說各州承認在其他州註冊的婚姻。結了姻的人,在其他州也可享有婚姻提供的保障。相反,民事結合一般 來說不在其他州有效。
民意
支持者聲稱加州人民已經透過2000年的22號公投表 達過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立場,只是後來由加州高等法院以4比3推翻。他們稱這為「4人否決數 百萬人的意見」。沒錯,22號公投當時確以61%比39%之差通過,但它的內容為修改法例,並無修改加州憲法。加州憲法為加州法律之本,而裏面有關於保障 平等 機會的條文。更重要的是,加州憲法憑定義反映民意。於是,就算忽略憲法淩駕法例的問題,我們也只能說人民既希望平等機會得到保障,又希望婚姻只屬一男一女 間專有權利,即民意本身有衝突,說不上加州高等法院否決民意。
當然,以8號公投的內容,修憲後會否出現憲法自相矛盾,就是另一問題。
強迫接納同性婚姻
支持者聲稱並非他們對同性婚姻不寬容,而若公投不獲通過,將造成他們被強迫接納同性婚姻。可是,8號公投的內容是修改憲法以禁止同性婚姻。於是,8號公投不獲通過,只是造成憲法不被修改,其中沒有確認同性婚姻合法的條文。
再 說,「接納同性婚姻」是什麼意思?就算同性婚姻合法,反對同性婚姻者,極其量只需接納同性婚姻為合法(因為到時同性婚姻的確合法嘛)-甚至,他們可忽視法 律如何,而對他們當中多數人無實際影響。另一方面,他們無需接納它為合乎他們道德標準的事,照樣可以批評同性婚姻不合他們或他們敬拜的鬼神的道德標準。
學校教授同性婚姻
支持者聲稱若憲法不獲通過,加州的學校便會向小孩講解同性婚姻,甚至向學生說同性婚姻是正確的。可是,說世上有同性婚姻這回事,以及說同性婚姻合法,都不等同於說同性婚姻對他們而言是正確選擇,更不等同於叫小孩都去找同性結婚。
支持者所引的「學校教授同性婚姻」的例子,其實是這樣的:美國麻薩諸塞州一間小學提供了一些圖書給學生借閱(留意是提供而非強迫閱讀)。圖書中其中一本講及不同種類的家庭:有父母的家庭、單親(父或母)的家庭、兩父或兩母的家庭等,而另一本故事書講述兩位王子者的愛情。一位家長David Parker擔心這令他的小孩可能接觸到某些資訊。經過一些事件後,Parker夫婦連同另一對夫婦控告該學校的人員「干犯他們指揮對其兒女的道德教育的權利」。結果訴訟被州法院駁回,Parker向聯邦法庭上訴但不獲受理。
為何那些家長會認為提供涉及某些世界觀的資訊,便是干擾家庭教授另一些世界觀,令人摸不著頭腦。為何支持公投者會把這件事說成學校教授這些世界觀並表達贊同立場,就更令人摸不著頭腦。教會失去免稅地位
支持者聲稱若憲法不獲通過,「教會和宗教慈善團體」可能失去免稅地位。這是指多大的可能性,而且是指到時凡反對同性婚姻、不肯主持同性婚姻的教會都失去免稅地位嗎?這或許是支持者希望人們以為的,但與現實不符。正如上文提到,公投通過與否,不影響人們的言論自由。至於主持婚禮,現時教會已有權決定為誰和不為誰主持婚禮,例如很多教會不會為異教派教徒或非該教教徒主持婚禮,也不見得他們遭受什麼威脅(除流失這些他們不做的生意外)。8號公投的內容,亦沒有改變上述現狀之處。
支持者引述「教會因不接納同性婚姻而失去免稅地位」的例子,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是這樣:美國新澤西一間循道教會機構同意把它擁有的一個海邊地方開放給公眾使用,以換取一項免稅額。可是後來該教會照樣拿免稅額,卻拒絕一對同性戀者在該地方舉行婚禮。州政府收到投訴後展開調查,後來取消該機構關於那個地方的免稅額。調查期間,該機構欲控告州政府,指他們的調查干犯他們的信仰權利,但法庭拒絕受理。
星期三, 10月 29, 2008
美國加州禁止同性婚姻法案(1)
美國加州最近成為關於同性婚姻的最新戰場。在11月4日的投票日,選民不但會選出新總統,也會就多項法案表決。在加州,其中一項法案是所謂的8號公投。若它得到通過,加州將明確地不承認無論在州內或州外註冊的同性婚姻。
自五月(三藩市容許同性婚姻的事)後再度出場、循環再用的,不只那些反對同性婚姻合法者穿著的「婚姻=一男加一女」T裇,還有他們所用的謬論。先射容易的箭靶:
1.匿名權威篇
「有研究結果顯示…」
怎麼人們不指出是哪個組織在哪時做的什麼調查、報告和詳細資料在哪裏等?當然,誰也可以做個研究(反正無規定如何研究)以支持自己的論點。
「據報…」
是什麼報,難道是原教旨教徒的刊物?
2.年代久遠篇
「婚姻一向都是一男一女。」
很多不公平的現象都是「一向」發生,直到近期或近代才改變,例如「一向」都是男性壟斷公司或政府的高層。「一向」如此不代表要繼續如此。
3.合乎自然篇
「傳宗接代合乎自然,而異性結合才可生育。」
不合乎自然又如何,難道就要禁止,而且是由那些每天做無數不「合乎自然」的事(例如穿衣服、上班上學、以至用電腦和上網等等)的人禁止?異性結婚後也不一定要生育吧。
4.循現論証篇
「異性婚姻才是正常或健康(而)」
正常或健康是指結婚者為異性嗎?
5.非黑即白篇
「孩子有雙親(父母)親勝於只有單親(父親或母親)。」
第三個選擇是孩子有父親和父親(或母親和母親)。
6.不大相干篇
「性開放造成性病容易傳染。」
關同性婚姻何事,莫非異性實行不安全性交就沒事?
7.訴諸恐懼篇
「容許同性婚姻會令『傳統婚姻』受威脅。」
要求立法明文禁止同性婚姻者,常打著「保護婚姻」的旗號。「保護婚姻」何解,是保護誰的婚姻,還是在保護婚姻在某些人心中的概念在現實裏被實行?是否若「保護婚姻」不成,婚姻提供的法律保障就忽然失效,而且夫婦忽然不再愛對方,丈夫們忽然都去包二奶(或「二佬」)?
8.滑溜斜坡篇
「容許同性婚姻,日後便會容許人獸交、一夫/妻多妻/夫、亂倫、戀童癖等。」
何以見得此乃必然?
(待續)星期六, 10月 11, 2008
和平的現實
人們常說希望世界和平。要知道為何這還沒實現,很簡單,只需設想一下,人們眼中和平的世界是怎樣的。
A君希望再沒有戰亂,他的民族繼承那塊祖先留下來的土地,在那裏安居樂業。
來自不同民族的B君和C君分別也有相同的希望,也同樣確信他們的祖先把同一塊土地留給他們。
D君希望世人都得到他的民族的優良因子,從此跟劣等因子說再見。
E君想到方法終結國攻打國的情況,就是世人都加入他的共榮圈,在一個政權的領導下的繁華盛世中和平共處。
E君希望人人都認識及接受他們的單一神,在衪的掌管下過聖潔和蒙恩的生活。
F君和G君也有相同的希望,除了他們信奉不同的單一神,或者不信那些神。
(下刪n個例子)
如此,世界和平還可實現嗎?這不是因為人們邪惡、自私或貪心。人們可以真誠的希望世界和平,但畢竟他們的期望互相衝突而不能都成全,結果就是和平不可能實現。
但人不喜歡失望,而有些人寧願自欺。於是,退而求其次,有人熱賣「和平」的寶藥,亦有人受落。這就是我們看到的、虛偽和表面的「和平」:某些人持有某些立場、作某些事,而且都以「熱愛和平」、「推廣和平」之名而行。反對他們的立場和行事,甚至只是質疑或評論一下,都是阻礙和破壞平的惡事。沒錯,當部分人把異見消除或壓制之後,自然沒有討厭的紛爭,沒有刺耳的另類聲音。但撫心自問,這種「和平」真的是我們想要的嗎?
當然,現實裏,指出國王沒穿衣服者通常不得好死。指出和平的現實者,大概也會背負不想和平、破壞和平的罪名吧。
星期六, 10月 04, 2008
和平雜感
現今人們打仗,不會明刀明槍地說是為爭奪資源而戰,口頭理由只有一個:為和平。很諷刺,畢竟戰爭可謂和平的相反。但不是嗎?之前俄羅斯入侵格魯吉亞,「停火」之後仍然佔據該國一些地方,其理由正是「維持和平」。當然,號稱「維持和平」的軍隊出沒,已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今年中國舉辦奧運,聖火在各地被傳送,也在香港短暫地逗留過。人們看到滿街群眾為中國搖旗吶喊,卻看不到得來這個「和平」景象的代價。原來在某些角落,一些敢不跟隨大眾為中國搖旗吶喊,卻趁全球媒體聚焦此地,表達關注中國人權狀況的人,被其他人叫罵和動粗,甚至被警察當成是侵犯別人者般抬走。所謂的和平,是用高壓手段掃除異見者後,得出來的「同聲同氣」效果。
在討論區上,有人不以道理討論,卻向其他人作出一項接一項的人格指控。到最後,同一人竟然有顏面去自稱「我愛和平的」。
歐威爾的《一九八四》裏面,有政黨以「戰爭就是和平」作為口號。現今很多人經常提著和平二字,也有很多人看似熱愛和平。只是,他們口中的「和平」,大概不是我們從小被教導去渴望那種吧。
星期二, 7月 22, 2008
暴力可以解決問題
傳道人揮利剪迫兒改過判守行為
(星島)7月22日 星期二 19:12身為父親的四十八歲傳道人,月初在天馬苑寓所內因凝望十四歲兒子睡覺,卻遭兒子痛罵「死開!唔好睇」,傳道人一度情緒激動手執利剪,威迫兒子改過自身。當日傍晚傳道人回家時,兒子擔心再遭父親發難,反鎖家門驚動警方。傳道人今於觀塘法院原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名,獲裁判官判處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裁判官更要求傳道人好好處理事件,否則令兒子誤解暴力可以解決問題。
裁判官,你錯了,暴力當然可以解決問題。不是嗎?恐嚇使用暴力,沒被抓到的不計其數(以我估計多不勝數),就算被抓到都彷如警誡算數(那「刑罰」真的形同虛設)。而且,在利剪威嚇的陰影下,那孩子應該再不敢逆父親的意。對傳道人而言,問題不是已解決嗎?
延伸閱讀:拳打小童不算傷人
星期四, 6月 19, 2008
賀
取自6月20日的明報:
陳慧琳秋天新娘婚後不設防 男友跪地送6卡鑽戒打動芳心
(明報) 06月 20日 星期五 05:10AM
【明報專訊】陳慧琳(Kelly)在紅館裝修前最後一夜的演唱會上宣布婚訊,下嫁男友劉建浩,一段長達16年的美麗童話,終於寫上美滿結局。Kelly開心得數度飲泣,更捨不得離開舞台,現場觀眾更四度要求「安哥」,她都一唱再唱,最後與觀眾一起合唱《一切很美只因有你》來結束超時的最後一夜。她在慶功宴上聽到「劉太」(男友劉建浩)稱呼笑不攏嘴,更大爆男友跪地送上6卡鑽戒求婚經過,並打算做秋天新娘,而且婚後不設防,雖然答應結婚,但唯一條件是不會放棄娛樂圈工作,因她不想做個囉唆老婆。
昨晚陳慧琳(Kelly)在家中與一眾親友慶祝,估計也是商量結婚事宜,其準老公劉建浩(Alex)亦於放工後約傍晚6時許抵達Kelly位於加多利山寓所,接著陳父與經理人鍾珍等也陸續抵達。
夢寐以求的老公
前晚Kelly整夜從台上到慶功宴都流露出興奮心情,一時喊、一時笑盡露真情,尤其聽到大家叫她「劉太」更加笑不攏嘴,Kelly說起將負託終生的對象時,有如小女孩一樣,她說﹕「那天我和男友(Alex)通電話,他明明說去外地公幹,怎知我打開房門,他竟然站在我房門口,然後拖我埋�邊,單腳跪地向我求婚,我見到她這個舉動,簡直覺得自己在發夢,因明明他說不在香港嘛。(男友有否拿結婚戒指求婚?)有呀,好大粒,他在我爸爸的珠寶店訂的,好像說有6卡,他是第一次向我求婚,他真是一個好男仔,是我夢寐以求的對象。(男友向你求婚時許下什麼承諾?)當時重發緊夢,所以也忘記了,我只跟他說我不會退休。(你給Alex什麼愛的承諾?)我會一生一世愛他,希望可以一齊終老。」
忘記拍拖16年
Kelly也忘記了與Alex拍拖多少年,還是父親在旁提醒已拍拖16年,前晚男友未有入場欣賞是因為沒有票,她透露婚期會在今年內完成,並決定在港舉行婚禮,原本她們希望9月結婚,但因訂不到擺酒地點,所以仍未落實,她預計自己可以做秋天新娘,因為冬天太冷,況且她現在的身材好弗,所以目前會開始籌備拍婚紗照及結婚事宜,她並希望在一日之內可以完成結婚過程。
不會退休繼續唱
為何選擇在紅館裝修前最後一夜、也是她的個唱最後一夜宣布喜訊?Kelly感觸的說﹕「事前我沒有太多的部署,所以我對啲觀眾宣布時都很亂,我更喊了很多次,因為歌迷實在好熱情,紅館這個地方對我來說擁有很多美好回憶,我第一次開個唱到裝修前的最後個唱都在這裏,所以我好唔捨得,不過我真的不想退休,他亦都無所謂,我日日在家煩他會覺得更慘啦!而我結婚之後都不會設防,如果有BB就生,否則都會繼續工作,因為不知何時才生到BB。」
Kelly在演唱會上宣布需要完成人生上一個大任務——結婚,現場即時反應熱烈,更四度「安哥」,她淚盈於睫問觀眾﹕「你哋會唔會忘記我?我要結婚了!我好多謝你們多年來對我的支持,希望紅館重開時,我可以在這裏和大家再唱歌,開一場都好啦!」天后雖然要結婚了,不過依然戀棧舞台上的掌聲。
記者﹕楊敏麗
願關於他與她的承諾和祝願都實現。
星期三, 5月 21, 2008
教你預測六合彩
香港的六合彩,每注由49個數字選出6個數字,開彩時抽出6個中獎號碼及1個特別號碼。數字對中6個中獎號碼是頭獎,對中5個中獎號碼加特別號碼則是二獎,如此類推。論機率,每注中頭奬的機會為1398萬分之一,中二獎的機會是233萬分之一。那彷彿是不可捉摸的東西。
但六合彩預測是可能的!方法有簡單的、複雜的、嚴謹的、寬鬆的、科學的、不科學的,任君選擇。無論你採用哪一種,以下幾個法門可讓你在預測時得心應手、百發百中:
- 多找幾個人一起測。預測不重疊的話,成功機會倍增;預測重疊的話,就可指出別人都是這樣說,多人說的話總有道理,可壯自己聲勢。人多還有個好處,就是能造出大量預測,多得人們在事前再搞不清楚誰曾作了多少和什麼預測呢。
- 一次預測永遠有效。只要沒指明確實和狹窄的有效日期,就算數十年後才出現那個中獎組合,都可以叫做預測應驗。數十年後仍未出現的,不是預測失敗,而仍是將要實現,甚至實現日子又近了一點。雖然買特定的一期六合彩是有狹窄的限期,但只是叫你測而已,又不是叫你買,更不是叫你賭身家,誰理會?
- 經常測、密密測,測了又測,長遠來說,總有一次會中。測中了就是王道,可以大聲說出來,人們不會計較之前測錯多少次的。反正發預測不用賣身家,測錯了也不會拿去槍斃,甚至人們會讚這是很嚴謹很安全,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態度。就算測錯,也勝過沒有發而開中了吧。再不然便不作聲,人們很快會忘記,甚至不會知道這誤測,靜待下一個機會來臨。
- 不一定要測中頭獎,就算只中了二三四獎,也可以拿出來說是測中了。七獎以下那些就可以收起當沒測過。
- 不一定要測全個組合,可以六個號碼測三四個,也可以說中獎組合可能包含哪些號碼。也不一定要指名某某號碼會出現,可以大包圍一串號碼及其附近,甚至廣泛地分為大中小、單雙數號碼來測亦可。
- 不一定要實在的說「這些號碼一定中」, 可以說很有機會、可能會中、注意這些號碼、提防那些號碼之類,事後同樣可以說:「我早就叫你買這些號碼了!」
星期六, 5月 10, 2008
新聞:機構盼登求助熱線 雅虎要收廣告費
取自5月11日的明報:
機構盼登求助熱線 雅虎要收廣告費
(明報) 05月 11日 星期日 05:05AM
【明 報專訊】防止自殺機構「生命熱線 」欲採取更進取手段,以勸阻欲尋死的網民,但礙於資源有限,不能組「網上巡邏隊」。生命熱線副總監錢文紅表示:「我們希望雅虎協助,當有網民搜尋自殺方法等相關字眼時,網頁可立即彈出防止自殺機構的廣告,並附有求助電話及網頁連結,希望事主看到後主動求助。但雅虎回應說每月要收逾1.3萬元廣告費,我們不可能負擔。」
本報就有關問題向雅虎香港查詢,發言人回應指出,部分有問題網誌個案已交警方處理﹕「會跟警方充分合作,希望有助阻止任何輕生的行為。我們亦呼籲年輕人要珍惜生命,切勿自棄。為造福社會,雅虎香港經常會為非牟利的慈善機構提供廣告贊助,我們會就閣下的提議詳加考慮。」發言人又 指出,所有Blog的用炉不可上載令人不安或反感的內容,若有用炉檢舉有關內容,網站會盡快採取適當行動。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呼籲大型網站不應只顧賺錢,應該負起社會責任,讓機構免費或以特惠價錢刊登廣告。生命熱線顧問醫生李德誠因應網絡時代,在網上開Blog講解抑鬱症及自殺,並以《解讀抑鬱》為題教導網民如何察覺自己或身邊的人有自殺傾向,以便盡快求助。李醫生發現,不少抑鬱症病人在深夜11時後、即自殺念頭最盛之時 瀏覽該網站,他期望用「以Blog制Blog」的策略,減少自殘或自殺情況。
讀後感:
- 為何某些組織認為其他公司有義務免費為他們的理念宣傳?未免太「老奉」了。憑什麼?論重要性,很多題目都被不同人視為很重要甚至最重要的。論組織性質,香港的非牟利機構甚至慈善機構多的是,防止自殺機構何以認為他們特別優越?若要免費,雅虎是否要同時為其他團體登免費廣告,到時還有沒有空間剩下來放收費廣告呢?(若先例一開,大概環保組織等就會來質疑,為何不讓他們指示雅虎在顯示「膠袋」等字眼時同時顯示環保字句和網頁等。也別忘了,很多教會都是法律上的慈善機構,到時會不會在在廣告欄上放上一大堆「耶穌愛你」,我們又是否願意見到此情況呢?)
- 雅虎是為賺錢而設的公司,賺錢有何問題?張超雄議員好像以為雅虎是善堂。
- 以我所知,自殺在香港是合法的。是不是連合法但與某些人的理念不合的事都要受警方管制?
- 「所有Blog的用炉不可上載令人不安或反感的內容」這條款本身就荒謬。連「如何煎牛扒」的資料也可令反對殺生者不安或反感吧。
新聞:網誌稱自殺無援手 5絕望青少年喪命 4個月內連續發生 社署警方束手
取自5月11日的明報:
網誌稱自殺無援手 5絕望青少年喪命 4個月內連續發生 社署警方束手
(明報) 05月 11日 星期日 05:05AM
【明 報專訊】「距離死亡時間(20 hour)……對唔住……」近年不斷有年輕「blog友」在網誌留下遺言及刊登血腥自殘相片,甚至預告確實自殺日期,他們當中部分患嚴重情緒病,部分是霎 時衝動,過去4個月內至少有5人在事先張揚下仍未能獲及時協助,最終自殺身亡。本報發現,網上仍有很多「死亡預告」網誌,而且預告的死期將屆。面對網絡傳 播自殘自殺信息現象愈趨普遍,不單網站負責人未有主動監察處理,社署也欠缺人手主動找出個案,警方則在接獲舉報時才跟進,不會主動出擊。
有精神科醫生直言,部分煽動性的「三不管」網誌,或會造成自殺「羊群效應」。有立法會議員呼籲,社署及警方應考慮與志願機構建立合作機制,提早預防悲劇發生。
欠資源設網上巡邏隊
生 命熱線 副總監錢文紅指出,愈來愈多年輕人在網上宣稱自殺,但因欠缺資源,本港暫無任何團體或政府機構成立網上巡邏隊,主動發掘個案阻止悲劇發生。生命熱線雖然計 劃利用更多互聯網技術協助這類「生命倒數」者,但遇上重重困難。有精神科醫生則「以Blog制Blog」,希望在網上「打撈」更多潛在企圖自殺人士。
生命熱線數字顯示,去年所處理的11至29歲人士求助個案共約6700個,顯示抑鬱及情緒問題有年輕化舻象,而求助內容主要涉及學業和感情。至於茫茫網海有多少人留言尋死,本港從沒有相關統計。
本 年1月中旬至今4個月內,至少已有5名年輕人寫下透露厭世的網誌後自殺身亡,其中自嘲是「垃圾」的無業男子,更在網誌內作23日生命倒數,然後才燒炭身 亡,其求助的暗示信息,至第24天才由其女友看出端倪,終未能改寫悲劇結局。另一早已在網誌貼上駭人?手相片的14歲少女,則以「我要親手畫上句號」作網 誌標題,以文章多謝身邊好友,數天後跳樓身亡。
本報記者在互聯網搜尋器鍵入自殺相關字眼,輕易可發現更多同類個案,其中有人多次?手自 殘、抑藥尋死,甚至表示欲聯同其他人集體尋死,有人更於整整一年內,在網誌不斷叩問「好死還是賴活」,最終遺下「假使有來世,我希望能再活一次」的文字, 然後人間蒸發,網友寫下超過200則留言苦勸仍未獲回應,網誌主人的去向成謎,令人擔憂。
本報記者近日把一個寫明自殺日期的網誌資料通知防止自殺機構,職員多次留言勸網誌主人主動求助,但未獲回應。由於自殺日期臨近,職員詢問警方意見後,有警員表示「無確切的姓名、地點無法跟進」,「要有確實行動才介入調查」,但據了解,事主過去曾多次自殺驚動警方。
本報記者其後把個案通知警方,警方發言人在數小時後回覆,表示已將有關資料交由上水 警署跟進,已得知她正居於某酒店,並與事主取得聯絡,會盡量確保其人身安全。警方表示,若在互聯網發現任何問題或罪行,會交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跟進調查。
議員籲警與防自殺機構合作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表示,警方若接到舉報或等到事主採取自殺行動才介入,可能已經太遲。他認為,政府機構的優勢是可以循互聯網供應商追查事主的「IP位址」,較容易鎖定自殺目標跟進,建議當局應研究跟防止自殺機構合作,收到舉報個案後盡快提供協助。
明報記者 覃純健
讀後感:
- 「防止自殺」組織的行動,究竟是真正為了防止自殺,還是為了眼不見為淨?若有天情況變成,在網上說些未必喜氣洋溢的說話,也要擔心被巡邏隊看到,然後報警把作者揪出來的話,人們的反應大概會是:真正想自殺的人不再會在網上公開說什麼。但這不代表消除了他們的自殺意向,反而會成連在世界找些知音人也難的証據。真的為防止自殺嗎?答案很明顯吧。
- 就算倒數自殺日期是「尋求協助」,這個一向標榜關心別人的社會又如何反應?有人在網誌上公佈倒數死亡意向後23日都無人理會。原來這便是人們心中「這世界有很多人關心你」的理實。
- 若在互聯網發現問題,警方跟進調查或者是合理。但若在互聯網發現問題(非罪案),為何警方要插手?難道警方自以為(或有人期望警方)什麼事都要他們管,就算無關罪案都要插手?發表自殘資料何時變成犯法了,在網上倒數自己的死亡又何時變成犯法了?(以我所知,連自殺在香港也不犯法呢。)
新聞:醫生恐網誌衍生集體自殺 「邊緣人格障礙」患者或煽動他人
取自5月11日的明報:
醫生恐網誌衍生集體自殺 「邊緣人格障礙」患者或煽動他人讀後感:
(明報) 05月 11日 星期日 05:05AM
【明 報專訊】「青年人在網誌留言倒數生命,其實是一種強烈的求救信號,有些是一時衝動,但一些患有危險精神病的人卻可能會煽動他人,如蜂巢中的蜂后般,聚集一 個長期持有自殺心態的族群,造成潛在集體自殺危機。」有精神科醫生瀏覽過有關自殘或自殺的網誌後,發現部分內容可能有煽動自殺的危險。本報發現,多個貼有自殘相片的網誌長期存在於各大網站,當傳媒報道網誌主人自殺身亡後,網站管理員才會刪除這些網誌或令人不安的圖片。
「自殺網誌」互有聯繫
本 報檢視一批留有聲稱自殺言論的網誌,以及刊出自殘相片的網誌,發現各「Blog主」之間互有聯繫。精神科專科醫生李德誠分析後,相信部分個案患有嚴重「邊緣人格障礙」,「這類患者會不能自制地用不同方法自殘,比如?手以獲取快感、興奮,以紓緩精神上的緊張」。但矛盾的是,這類Blog主在網絡中抒發不快後未必會尋死,但若把這些網站封殺,他們可能會因發泄無門而令情緒更加低落,危機亦更加隱密。
李醫生強調,邊緣人格障礙患者除了殘害自身, 「最大的危險是他們喜歡影響別人,甚或煽動其他人自殺,若任由他們的網誌存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會出現集體自殺」。李說,西方人個性較獨立,旦亞洲人卻較容易受人影響,因此集體自殺的現象在日本 和南韓已非常普遍,香港人應有所警惕,若任何發現這類危險的網誌,應盡快通知警方。
- 在這個「提及代表支持、容許等於鼓吹」的社會裏,煽動一詞早已被濫用,實際意義不明。我倒想問問那位精神科醫生,究竟「一些精神病患者可能煽動他人自殺、可能造成集體自殺」是具有明顯可能性及強烈証據支持,還是「精神病患者者眾多難保其中一兩個不會做什麼」的莫須有?
- 自殘和自殺是兩回事,尤其是自殘憑定義是沒有令自己死亡的意圖(否則便是企圖自殺)。慣於自殘者亦未必有自殺意圖。沒有矛盾,只是有人在揚州炒飯、混淆兩者而已。
- 日本和南韓出名的集體自殺事件是出於宗教原因(例如教徒認為自殺後能上天堂),不應扯到「邊緣人格障礙」上。
- 李醫生說「〔邊緣人格障礙症患者〕喜歡影響別人,甚或煽動其他人自殺」,理據何在?我翻查過關於邊緣人格障礙症的資料,並無找到李醫生所說的情況。連現今被用來診斷精神異常的手冊《DSM-IV TR》提出的,關於邊緣人格障礙症的9點準則,亦沒提到「影響或煽動他人自殺」。(有自殘成分的精神異常也有很多種,不知道為何李醫生要集中談邊緣人格障礙症?是否拿個症名出來說就會特別有說服力?)
新聞:上網影響家人溝通
取自5月10日的明報:
調查:上網影響家人溝通
(明報) 05月 10日 星期六 06:30PM
本港一項調查發現,長時間上網會影響與家人的溝通。
基督教女青年會早前就港人上網情況與家人關系進行調查,訪問約八百名二十一歲至五十歲網民。結果發現,在網上有固定溝通對象的市民,每天平均與家人相處的時間較其他人少半小時。
調查還指出,四成一受訪者每天在上課及上班以外時間,上網平均逾三小時。而上網時間長,除減少與家人相處外,相處時也較流於表面的交流。
負責調查的團體指出,調查結果反映網上關系漸成一般生活上的人際關系,建議每日安排特定時間與家人相處,可增加家人對電腦的認識,增加話題,促進溝通。
調查顯示了什麼?我們知道某些人「在網上有固定溝通對象」或「上網平均逾三小時」,以及某些人「每天平均與家人相處的時間較其他人少半小時」。可是,同時發生不代有因果關係。就算有因果關係,為何一定是上網影響家人溝通,而不可能是家人溝通影響上網(例如人們無法在家人的溝通中得到滿足感,唯有藉與網友溝通彌補)?
另外,就算互聯絡從此消失,難道家人間就會有很多時相處和有大量深入交流?家人溝通少、有代溝、不能從溝通中得到滿足感(例如溝通淪為父母責罵子女的機會令子女不想多參與溝通)等情況,在互聯網流行前已存在。但互聯網就是好用的工具,有什麼現象發生都怪它,便不用想問題究竟出在哪裏呢。
(註:何況「上網」和「家人溝通」並不互相排斥,例如1.家人用互聯網溝通;2.家人一起上網。)
新聞:網上交友易踩陷阱
取自5月8日的星島日報:
網上交友易踩陷阱
(星島) 05月 08日 星期四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MSN 、ICQ、Facebook等網上交友平台,近年備受廣泛應用,但青少年未懂保護自己,網上交友隨時變成陷阱,輕則會遭騙財物,甚至遭性侵犯,重則性命不保。
使用互聯網交談,在早期利用ICQ,通訊雙方只能以文字及少量符號傾談;及至近三至四年,則轉為MSN,可使用電郵地址通訊,除文字外更可直接對話,甚至多方傾談,以及一同玩遊戲。
據香港青年協會「關心一線」彭淑嫻稱,青少年網上交友會缺乏防範意識,想法會較為單純,以為自己真誠於網上交朋友,亦當對方是以同樣心態,當遇到對方有不軌企圖時,便容易被騙,故家長應該盡早教導孩子網絡危機,防範誤交損友而受害。
青少網民防範意識弱
彭又稱,互聯網是一個虛擬的世界,網友的背景一無所知,故要避免單獨赴約或到僻靜地方與網友會面,更不要到境外地點會面。
本年三月二十六日,大連曾發生一宗女學生結識男網友遭殺害事件,一名女學生借錢給男網友後,因為金錢問題雙方發生爭吵,結果女學友遭男網友以尖刀狂刺頭部、頸部及背部,最終傷重死亡,警方事後把男網友拘捕。 本報記者
另一篇新聞中還有社工警告「虛擬世界多謊話」。但難道「現實世界」便不多謊話,「現實世界」的陌生人便不危險?有些人太天真或防範力太低,就算在「現實世界」胡亂結識人亦可能出事。但一有什麼事,便可見人們仍然視互聯網為洪水猛獸吧。
命令法庭放人的求情
應該是5月8日的蘋果日報:
承認非禮 求情被拒 欲哭無淚
明日結婚 準新郎昨入柙
【本報訊】酒店店舖男職員新婚在即,卻因醉後跟蹤一名14歲女 童到屋走廊,從後摸她私處及施以狼吻,被警察拘捕。他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他求情指明天是他的結婚大日子,卻羞於向未婚妻及家人透露事件,希 望法庭輕判;惟主任裁判官林偉權擔心他可能心理有問題,決定將他還柙至本月21日判刑。
自稱於君悅酒店一間店舖做助理、收入不俗的25歲被告陳志行,昨日獨自出庭應訊。記者造訪被告位於將軍澳的寓所,一名中年女子應門,表示對本案毫不知情,得悉被告還柙後更驚呼:「唔係呀嘛?」並突然大力關門。
未婚妻不知犯案
控罪指被告於本年3月30日,在將軍澳寶林某單位門外非禮14歲女事主。雖然裁判官表明案情嚴重,力勸被告聘請律師作代表,惟被告堅持自行求情,過程中表現極度緊張,聲音顫抖,兩眼通紅。
被告自稱基督徒,有良好生活,案發當晚與同事吃過消夜,回家途中碰到年僅14歲的女事主,「覺得佢好靚」,他在酒精影響下,一時衝動,鹵莽犯案。他指自己事後反省,深覺後悔,更為侵犯女事主感到內疚。
他進一步向裁判官求情,力陳自去年已計劃和女友結婚,本周五便是大喜日子,惟他仍未敢向未婚妻及家人透露這件事,故希望法庭輕判,讓他重新做人。記者查閱九龍城浸信會網頁,發現被告確將於本月9日與女友舉行婚禮,證實他所言非虛。
裁判官面對如此局面,低頭苦思逾三分鐘後,坦言擔心被告在性格或思想上有障礙,犯案恐非因一時衝動,遂決定先索閱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專家報告才判刑,其間須將他還柙。被告聞訊後目瞪口呆,欲哭無淚,被庭警押入犯人欄時步履沉重。
從後吻臉摸下體
案情透露,14歲女事主於事發當日約凌晨12時50分,獨自步行前往一名男同學位於寶林某大廈五樓的寓所。當事主進入升降機打算上樓時,被告趁關門之際衝入升降機,並於二樓離開。
升降機到達五樓後,事主步出走廊並向男同學單位進發。此時被告突從後偷襲事主,事主呼救,驚動男同學開門,赫見被告正在事主身後,伸手向前撫摸事主私處,並且強吻她的臉頰。
男同學見事主掙扎無果,高聲喝止被告,被告見狀拔足逃跑。男同學窮追不捨,直至跑到街上,遇上巡邏警員,被告終束手就擒,警誡下被告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KTCC2799/08
既然「事後反省,深覺後悔」,難道一輪的反省並未告訴他,向未婚妻及家人隱瞞事件是錯上加錯?被告「求情」的內容就更令人咋舌。基督徒身份與案情無關,更不應用來左右裁判官的判決,難道他以為那是張「免出獄罰証」?被告似在命令法庭放人,不要阻著他結婚,多於什麼求情,更莫說是顯示被告真的反省和後悔。幸好裁判官仍下令還柙被告,可惜他只以「擔心他可能心理有問題」為由,而沒有用強硬的詞語非議被告的訴求。
說「你夠不夠膽入男廁」可記大過
雖然不算「新」聞但我也想評論。取自4月6日的星島日報:
女生受慫恿闖男廁記大過
(星島) 04月 06日 星期日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有網民在討論區上聲稱,沙田區名校浸信會呂明才中學兩名學生,在復活節假期前於校內的男廁大膽進行口交。校方經調查後,認為只是一名女生在男同學慫恿下,貪玩闖入男廁,並無發生越軌行為,兩人已被校記下大過,以示警誡。
對 於網上傳言,浸信會呂明才中學校長鄭祖澤昨接受查詢時澄清,討論區留言的內容並非屬實,該校絕無學生在校內進行口交行為。他說,在復活節假期前有一名中二 男生挑戰一名同級女生說:「你夠不夠膽入男廁?」該女生便跟隨男生闖入男廁,其後有同學發現後通知老師,但兩人並無發生任何越軌行為。他強調,該兩名學生 的做法並不合適,雖然相信他們只是貪玩,但已向兩人記下大過作出處分,並約見他們的家長。
浸信會呂明才中學乃區內名校,早前在第四屆泛珠三角及中華名校物理奧林匹克競賽中,榮膺最佳參賽學生的中六生梁嘉希,以及香港游泳代表孫嘉兒,均是該校學生。 記者 陳念慈
女生進男廁是有不妥,但不至於要記大過,與打鬥偷竊破壞等行為看齊。但更不合理的是:為何男生對女生說句「你夠不夠膽入男廁」便需記大過?不需說可能他們兩人在男廁裏有不軌行為,因為學校已澄清絕無此事。既然如此,學校憑什麼理由重罰兩學生?
星期三, 5月 07, 2008
風災未忘燭光
熱帶風暴的吹襲,使緬甸再一次成國際焦點。新聞報導說風暴造成超過二萬人死亡。真不敢相信!相比之下,平時風暴襲香港,死兩三人已是奇事。
上次緬甸受各方關注,是在去年九月的民主運動時。事隔半年,那個軍政府仍然掌權。看來我猜對了。上次人們舉起的燭光,究竟實際改變了什麼呢?看來沒有。這場風災更可能令人民生活都不成,還如何追求民主?一名在輪候打水的人說:「我們現在不要什麼民主,我們只想要水。」有人認為今次風災可能促使緬甸轉變,甚至《泰晤士報》說「天災或成為驅走不公的催化劑」。可是仍是那句,民眾有什麼籌碼去造就跟上次不同的結果?
人們照樣發起賑災活動,但不知道軍政府會怎樣處理得來的援助,也天曉得當中有多少是真正到達災民那邊,有多少是用擴充軍政府的勢力。另一方面,還有誰記得之前的燭光呢?當然,記得也未代表能做什麼,或許只能沉思這個什麼都做不到的情況。
星期一, 5月 05, 2008
世上只有媽媽好
又到了這個時候,收音機又傳來五音不全的「世上只有媽媽好」,來個疲勞轟炸。
這是我從很久之前就有的疑惑:世上只有媽媽好,爸爸的功勞誰知道?說「媽媽好」,還過得去(只要別加上「所有」二字)。說「只有媽媽好」,卻是另一回事。單是談父母二人,只有媽媽好,難道爸爸就不好了?莫非只有母親可以有愛、辛勞和付出,父親就沒有?可是現實裏就是,每年母親節前數星期,人們便開始籌備,想盡方法去顯示孝道慰勞母親。但父親節的規模並不相等甚至不接近,有些人更仍停留在「記得送裇衫領帶給父親」的程度。至於兒童的角色,就更荒謬。和諧的家庭大概有賴孩子的合作,但無論他們如何聽教聽話、勤力孝順都沒用,因為世上「只」有媽媽好嘛。
不過算吧,道理如何是一回事,未來數天,收音機播的仍會是「世上只有媽媽好」。
(註:我沒有、沒有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