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但是個人吃人的世界,更是個虎吃兒的、極其荒謬的世界。不想人謬亦謬者,應該及早離開。

細說世界的荒謬,儘管這大概也是不被容許的。

星期四, 8月 17, 2006

最佳球員的優待

之前的世界盃決賽中,施丹用頭撞向馬特拉斯。看到事件的結果,我很替馬特拉斯不值。

在很多人眼中,事件大概是這樣的:

馬特拉斯:「你的家人@#$%^&()!!」
施丹:「(身體不由自己控制)豈有此理,看招!」
馬特拉斯:「(倒地)啊!」

1.不知道為什麼,人們可以莫名其妙地知道及肯定馬特拉斯出言侮辱了施丹的家人,雖然到了最後判斷時,大會仍沒有公佈過馬特拉斯說了什麼。(當然施丹可以堅持說真有其事,但若沒有另一人確定的話,這不過是一面之詞。)

2.人們只理會馬特拉斯向施丹說了什麼,忘記了「動武」之前雙方是發生過口角(即雙方都有罵對方)的,亦不排除當時施丹亦說了什麼過份的話。如果大家因為施丹失控而怪責馬特拉斯,因為馬特拉斯沒有失控而沒有怪責施丹的話,馬特拉斯的「錯」豈不是實際上錯在沒有失控?(同理,說馬特拉斯是「始作俑者」亦沒有實據,因為不知道誰引起了口角。)

3.最令人驚訝的是,人們可以把事件說成馬特拉斯強逼施丹撞他似的,把用頭撞別人的施丹描繪成受害者。抱歉,雙方都是成年人了,應該有自主的能力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除非有醫學報告指出施丹當時的確出現肌肉抽搐不由自主,否則說他是被逼(肌肉被馬特拉斯遙遠控制著?)實在太勉強。

FIFA的判決實屬搞笑和虛偽:施丹已退休了,罰他停賽有什麼用?扣除對施丹有名無實的停賽令後,動口的馬特拉斯竟比動手(或者是動口加動手?)的施丹受到更大的懲罰,實在不知道是什麼道理。

施丹經過此事後仍能保留「最佳球員」之名,就更是諷刺:原來只要你的球技夠好或名聲夠強,就算你如何容易失控或者當你發脾氣時會有什麼粗暴行為,你仍然是最好的球員也。

沒有留言: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