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但是個人吃人的世界,更是個虎吃兒的、極其荒謬的世界。不想人謬亦謬者,應該及早離開。

細說世界的荒謬,儘管這大概也是不被容許的。

星期二, 4月 15, 2008

建築師與失業漢的墮樓疑雲

怎麼各份報章的標題都幾乎一樣?而且,是一味靠猜。

明報的新聞內容有一段是這樣:「警方消息透露,現場無遺書,亦無目擊者。警方循兩人的背景了解後,懷疑他們在傾談時,有人突發情緒激動欲攀越欄河尋死,好友相勸時失足先墮樓,尋死者疑內疚下亦尾隨跳樓,釀成雙屍命案,但真正原因有待調查。」即是說,我們知道有兩人從高處墮樓身亡,但不知是否自殺-非自殺案便順理成章無遺書,甚至連是兇殺(這個警方似乎排除了)、自殺還是意外也不知道。我們也不知道事情經過確實如何,因為沒有目擊者。

那麼,憑什麼一口咬定有人自殺,而且一定是那位被稱為失業漢者和一定不是那位被稱為建築師者?憑什麼去說有個為救別人而身亡的經過?很遺憾,看來警方一方面承認實情有待調查,另一方面又對案情作評論。而傳媒又照單全收,煽風點火。

一方面,「失業漢」失業、失戀、欠債、抑鬱等等,都只是「消息稱」。路邊社消息?三姑六婆消息?疑似什麼什麼的差不多消息?在事情發生不久,未有時間查清楚前,便把小道消息和猜測寫上大字標題,散佈「不死也沒用死亦連累人」的印象,對死者有欠公允。

(看來出了問題的不止警方和法院。看看卡夫卡的《學業成就高 亦較為可信》,那對「學業成就高,亦較為可信」及「事業成就低,亦較為可疑」,是否似曾相識呢?)

另一方面,假若事件涉及自殺的話,為何說建築師前途無可限量、沒明顯尋死動機而排除其為自殺者?翻查過去的新聞,自殺者既有前途無可限量者,亦有沒明顯尋死動機者。只是在人云亦云的呼聲中,大家太健忘吧。

但我不認為事件是自殺,最少沒相信的理由。可能有人會問,除自殺外還可能是什麼。很簡單,兇殺或意外。單是意外已經有很多種可能性:酒精、藥物、或純粹一個不小心失足。為何一定要認定是自殺?莫名其妙。

(我深信有什麼讀者才有什麼報章,而人們討論更印證了這點。很多人就是寧信三姑六婆,不信自己腦袋。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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