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但是個人吃人的世界,更是個虎吃兒的、極其荒謬的世界。不想人謬亦謬者,應該及早離開。

細說世界的荒謬,儘管這大概也是不被容許的。

星期二, 4月 15, 2008

回應《年輕人心靈脆弱 遇困難易尋死 》

年輕人心靈脆弱 遇困難易尋死 》(4月16日 星島日報)原文: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青年疑不堪失業壓力及與女友分手打擊而跳樓自殺,近年時有發生。有社工認為,時下年輕人遇上困難時容易選擇輕生來解決問題,顯示他們心靈脆弱,對抗逆境能力低。社工又提醒,如遇情緒有異的朋友,應在安全情況下開解對方,並引導他向社工尋求協助,以免開解不了對方,釀成悲劇。

社工促盡旱解開心鎖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自殺危機處理中心主任雷太表示,時下不少年輕人面對逆境,容易將問題擴大,甚至鑽牛角尖,加上現代社會傳統家庭觀念較為薄弱,年輕人追求人權、講求自我,認為生命決定權在於自己手中,因此將自殺行為個人化,令他們較容易走上絕路。

忌選天台海邊傾談

雷太提醒,如遇情緒出現問題需要開解的朋友,應選擇安全地方,如公園、咖啡店等適合聊天又較容易尋求支援的地方,切忌選在天台、海邊、天橋等「險地」。她表示,與對方傾談時應提高警覺,如發現情緒有變應盡快報警求助。此外,開解別人的一方亦要懂得抽離角色,以免自己過分投入,負面情緒相互影響下令情況適得其反。本報記者

每年自殺者眾多,難保其中沒有一兩位符合「動輒便自殺」的形象。只是,對於類似以上文章的一竹篙式判斷,我不能苟同,必須為一些我敬重的人討回公道。

自殺事件發生後,常有報導、評論或者所謂的「專家意見」,指自殺者為著什麼什麼原因自殺很不值得。若自殺者為青少年,更可順水推舟上綱為「年輕人心靈脆弱」。我反問:難道有什麼自殺原因是值得的、他們認可的?沒有,一個都沒有。以我所見,出來說話的都是反對為著任何原因而自殺。所謂的選錯原因,只是個煙霧。

文章指有社工認為「時下年輕人遇上困難時容易選擇輕生來解決問題」。這裏的「容易」究竟有沒有實際意義,從什麼方法測量到是否「容易」?抑或是有人見到或覺得自殺事件經常發生,便推斷人們動輒便自殺?(原理跟有飛機失事後人們害怕乘飛機相似。)畢竟,有無數年輕人遇上困難時沒/未選擇輕生,而這些情況並不會見報。

文章又引述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自殺危機處理中心主任雷太的言論。若引述準確,則我有理由質疑雷太作為該中心主任的資格。她的言論暗示自殺者小事化大、自私等,實在有違該組織網頁上寫的「發揚人類善美的本質,以愛心、耐性及同情,建立人際間互助、互勉、互愛的精神」。而且,「認為生命決定權在於自己手中」有何問題?對自己生命的主權不在自己手中,難道像上一輩般以為在父母手中,或者像某些宗教狂熱者般以為在某些宗教故事人物手中?若有人想向該組織「求助」,不妨先看清楚該組織的嘴臉再決定。

再說遇上的困難和面對的逆境,這就是我要討回公道的地方。那些「因為失戀而自殺」等是很容易的箭靶,那些所謂的專家亦彷彿以為這些例子便是全部。只是,報導中不少自殺的例子,主角都經歷過其他巨大的困難,也作過奮力的抵抗,甚至被稱許為生命鬥士等。然而,在不少情況中,是他們遭遇的困難遠大於他們的能力所及的,傷痛大於人能承受的。而所謂的希望,若非帶著隔岸觀火的冷感(即是空談「你一定得實解決到我支持你」等),就是事後的孔明、遲來的假設性幫助。不明白我所說的?舉個例,就看看黃葵香和李菁的事,以及人們在事後有什麼反應吧。

所謂的專家啊,可否走出你們的象牙塔,放下那些方便的例子和空泛的標準答案,看看你們面對以上的例子有什麼能耐?否則,就請還自殺者一個公道,然後考慮轉職好了。

(題外話:從李菁的網誌的留言版得知,她在死前有向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求助過。效用如何,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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