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但是個人吃人的世界,更是個虎吃兒的、極其荒謬的世界。不想人謬亦謬者,應該及早離開。

細說世界的荒謬,儘管這大概也是不被容許的。

星期六, 5月 10, 2008

新聞:機構盼登求助熱線 雅虎要收廣告費

取自5月11日的明報

機構盼登求助熱線 雅虎要收廣告費
(明報) 05月 11日 星期日 05:05AM

【明 報專訊】防止自殺機構「生命熱線 」欲採取更進取手段,以勸阻欲尋死的網民,但礙於資源有限,不能組「網上巡邏隊」。生命熱線副總監錢文紅表示:「我們希望雅虎協助,當有網民搜尋自殺方法等相關字眼時,網頁可立即彈出防止自殺機構的廣告,並附有求助電話及網頁連結,希望事主看到後主動求助。但雅虎回應說每月要收逾1.3萬元廣告費,我們不可能負擔。」

本報就有關問題向雅虎香港查詢,發言人回應指出,部分有問題網誌個案已交警方處理﹕「會跟警方充分合作,希望有助阻止任何輕生的行為。我們亦呼籲年輕人要珍惜生命,切勿自棄。為造福社會,雅虎香港經常會為非牟利的慈善機構提供廣告贊助,我們會就閣下的提議詳加考慮。」發言人又 指出,所有Blog的用炉不可上載令人不安或反感的內容,若有用炉檢舉有關內容,網站會盡快採取適當行動。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呼籲大型網站不應只顧賺錢,應該負起社會責任,讓機構免費或以特惠價錢刊登廣告。生命熱線顧問醫生李德誠因應網絡時代,在網上開Blog講解抑鬱症及自殺,並以《解讀抑鬱》為題教導網民如何察覺自己或身邊的人有自殺傾向,以便盡快求助。李醫生發現,不少抑鬱症病人在深夜11時後、即自殺念頭最盛之時 瀏覽該網站,他期望用「以Blog制Blog」的策略,減少自殘或自殺情況。

讀後感:
  1. 為何某些組織認為其他公司有義務免費為他們的理念宣傳?未免太「老奉」了。憑什麼?論重要性,很多題目都被不同人視為很重要甚至最重要的。論組織性質,香港的非牟利機構甚至慈善機構多的是,防止自殺機構何以認為他們特別優越?若要免費,雅虎是否要同時為其他團體登免費廣告,到時還有沒有空間剩下來放收費廣告呢?(若先例一開,大概環保組織等就會來質疑,為何不讓他們指示雅虎在顯示「膠袋」等字眼時同時顯示環保字句和網頁等。也別忘了,很多教會都是法律上的慈善機構,到時會不會在在廣告欄上放上一大堆「耶穌愛你」,我們又是否願意見到此情況呢?)
  2. 雅虎是為賺錢而設的公司,賺錢有何問題?張超雄議員好像以為雅虎是善堂。
  3. 以我所知,自殺在香港是合法的。是不是連合法但與某些人的理念不合的事都要受警方管制?
  4. 「所有Blog的用炉不可上載令人不安或反感的內容」這條款本身就荒謬。連「如何煎牛扒」的資料也可令反對殺生者不安或反感吧。

1 則留言:

匿名 說...

>3.以我所知,自殺在香港是合法的。是不是連合法但與某些人的理念不合的事都要受警方管制?

老友,咁你即係支持自殺,或者"人人有自殺的自由"?

見你次次講自殺,到了2010年12月你仲未出post,你,真‧的‧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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