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但是個人吃人的世界,更是個虎吃兒的、極其荒謬的世界。不想人謬亦謬者,應該及早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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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5月 10, 2008

新聞:醫生恐網誌衍生集體自殺 「邊緣人格障礙」患者或煽動他人

取自5月11日的明報

醫生恐網誌衍生集體自殺 「邊緣人格障礙」患者或煽動他人
(明報) 05月 11日 星期日 05:05AM

【明 報專訊】「青年人在網誌留言倒數生命,其實是一種強烈的求救信號,有些是一時衝動,但一些患有危險精神病的人卻可能會煽動他人,如蜂巢中的蜂后般,聚集一 個長期持有自殺心態的族群,造成潛在集體自殺危機。」有精神科醫生瀏覽過有關自殘或自殺的網誌後,發現部分內容可能有煽動自殺的危險。本報發現,多個貼有自殘相片的網誌長期存在於各大網站,當傳媒報道網誌主人自殺身亡後,網站管理員才會刪除這些網誌或令人不安的圖片。

「自殺網誌」互有聯繫

本 報檢視一批留有聲稱自殺言論的網誌,以及刊出自殘相片的網誌,發現各「Blog主」之間互有聯繫。精神科專科醫生李德誠分析後,相信部分個案患有嚴重「邊緣人格障礙」,「這類患者會不能自制地用不同方法自殘,比如?手以獲取快感、興奮,以紓緩精神上的緊張」。但矛盾的是,這類Blog主在網絡中抒發不快後未必會尋死,但若把這些網站封殺,他們可能會因發泄無門而令情緒更加低落,危機亦更加隱密。

李醫生強調,邊緣人格障礙患者除了殘害自身, 「最大的危險是他們喜歡影響別人,甚或煽動其他人自殺,若任由他們的網誌存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會出現集體自殺」。李說,西方人個性較獨立,旦亞洲人卻較容易受人影響,因此集體自殺的現象在日本 和南韓已非常普遍,香港人應有所警惕,若任何發現這類危險的網誌,應盡快通知警方。
讀後感:
  1. 在這個「提及代表支持、容許等於鼓吹」的社會裏,煽動一詞早已被濫用,實際意義不明。我倒想問問那位精神科醫生,究竟「一些精神病患者可能煽動他人自殺、可能造成集體自殺」是具有明顯可能性及強烈証據支持,還是「精神病患者者眾多難保其中一兩個不會做什麼」的莫須有?
  2. 自殘和自殺是兩回事,尤其是自殘憑定義是沒有令自己死亡的意圖(否則便是企圖自殺)。慣於自殘者亦未必有自殺意圖。沒有矛盾,只是有人在揚州炒飯、混淆兩者而已。
  3. 日本和南韓出名的集體自殺事件是出於宗教原因(例如教徒認為自殺後能上天堂),不應扯到「邊緣人格障礙」上。
  4. 李醫生說「〔邊緣人格障礙症患者〕喜歡影響別人,甚或煽動其他人自殺」,理據何在?我翻查過關於邊緣人格障礙症的資料,並無找到李醫生所說的情況。連現今被用來診斷精神異常的手冊《DSM-IV TR》提出的,關於邊緣人格障礙症的9點準則,亦沒提到「影響或煽動他人自殺」。(有自殘成分的精神異常也有很多種,不知道為何李醫生要集中談邊緣人格障礙症?是否拿個症名出來說就會特別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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