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一則,寫於0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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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我讓別人知道自己不開心的時候,就幾乎一定會有人以通常十分銳利(未指剪甲?)的手指指著我,明示或暗示說那是我自討苦吃的。
在這種「千夫所指」的環境下長大,我對它已見慣不怪了,甚至替那東西起了個名稱,叫「快樂選擇論」。這理論或許會以不同的包裝示人,但是骨子裏都是同一的內容:
1.快樂與否是自己(全權)選擇的
2.我不快樂
3.所以一定我是自己「選擇」不快樂的。換言之,那是「自己攞黎」也。
既然見慣了,我亦早已有一套破解方法--可惜不能止住別人的口,但最少我能令自己心安理得,在別人怪責自己的同時不會跟著自責。
「快樂與否是自己選擇的。」真的嗎?這說法有何理據呢?不知道,也許不過是「說一千次便是真的」之流吧?
我認為快樂與否不由自己控制。(雖然一個人仍會有快樂的時候。為什麼?這叫巧合。)為什麼?因為世上有些事情一定能定人(最少是正常人)不快樂,例如是親人剛去世之類。(別告訴我就算如此亦未必一定不快樂。我談的是正常人。)而且,這些事情的出現與否,或者出現時機,並不由自己控制。
不過,別人人數眾多-這世上懂得流利背誦「開心與不開心是自己選擇的」這條「金句」的人多的是,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洗腦」,不過,經歷二十餘載,聽過成千上萬遍後,連我自己也開始覺得懷疑,難過真的只是我的問題?
當然不是了,而且還有一個更簡單的方法可顯示:究竟提出「快樂選擇論」的人本身又是否只有快樂的時候,沒有不快樂的時候呢?當然不是了。於是,問題來了:他們不快樂的時候,是因為他們自己選擇了不快樂嗎才會如此嗎?如果「是」的話,他們為什麼選擇不快樂呢?如果「否」的話,即是「快樂與否由自己選擇」是他們自己也辦不到的東西。
所以,說得直接點,「快樂選擇論」不過是騙人的。
不過,為了被標籤為「發脾氣」,「態度不好」,「傷害別人」之類,我只好改為說得婉轉一點:(不過我仍未想到怎樣說才好,想到後才告訴你吧。)
註:不同意「快樂選擇論」,並不代表我不想自己快樂,只是代表這兒戲的說法不能滿足我自己,以及我不接受別人用這兒戲的說法指責我而已。
星期三, 1月 10, 2007
快樂選擇論
發佈者: kc 於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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