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但是個人吃人的世界,更是個虎吃兒的、極其荒謬的世界。不想人謬亦謬者,應該及早離開。

細說世界的荒謬,儘管這大概也是不被容許的。

星期四, 5月 17, 2007

當影視處充當道德判官

取自5月17日星島日報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表示,不會將《聖經》評淫褻物品審裁處進行評級。影視處發表聲明指,《聖經》是宗教文獻,也是人類文明的一部份,歷代相傳。影視處認為,這些源遠留長的宗教文獻或文學作品,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所以影視處不會將《聖經》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
影視處決定不把聖經送檢,或許還能算了。可是,影視處究竟憑什麼去充當道德判官,判斷某些行為是否合乎道德?

而且,聖經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我作為「一般合理社會人士」之一,第一個反對。聖經中的虐殺、碎屍、亂倫等等,確有違反我的道德禮教標準。我呼籲有同感的人,向影視處的無理判斷說不,跟影視處硬要說成合乎大眾道德標準的內容劃清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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